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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贝因美杯”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微信文章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作者:     来源: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点击: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杭市管办〔2016〕8

关于举办“贝因美杯”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微信文章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经开、景区分局,大江东局),在杭高校,各有关食品行业协会、食品企业: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事关杭州的城市形象和长远发展,更与每位市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亟需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大众共建共享。为营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保峰会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体现我市一直在尽最大努力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挖掘优秀新媒体作品,充分利用杭州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杭州,现决定举办2016年杭州市“贝因美杯”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微信创作大赛。

一、活动名称

杭州市“贝因美杯”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微信文章创作大赛。

二、活动内容

活动以“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主题开展微信文章创作大赛,内容主要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科普知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成果和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等,体裁不限,体现“杭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元素,以此宣传动员大家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大学、浙江省食品科技学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协办单位: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协会。

支持单位: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支持:杭州发布,腾讯·大浙网。

成立2016年杭州市“贝因美杯”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微信文章创作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大赛的各项具体规定,负责对竞赛整体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大赛中违规事件的最终裁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负责组建大赛专家评审组并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组委会成员

主 任:

来波平 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主任:

朱佐想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副书记

何国庆 浙江省食品科技学会理事长、浙江大学教授

成 员:

陈素珊 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党委副书记

沈 亮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副部长

孙培龙 浙江工业大学海洋学院党委书记

顾振宇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

朱 诚 中国计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教授

仲山民 浙江农林大学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教授

夏道宗 浙江中医药大学食品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毛建卫 浙江科技学院生化学院教授

活 泼 浙江树人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研究员

沈立荣 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教授

陆柏益 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食品系副主任、副教授

蒋荣祥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与应急管理处处长

孔村光 杭州市西湖区科协主席

柴灵莺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母婴营养研究中心

主任

方 刚 腾讯·大浙网副总编、总裁助理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素珊 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党委副书记

办公室成员:

张云飞 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团委副书记

周 云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与应急管理处副处长

陈阳希 杭州市网信办编辑

马 瑶 腾讯大浙网政务民生事业部片区经理

黄莉莉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整合营销传播中心

文本策划主管

四、活动时间

2016年4月30日-7月21日

五、活动安排

活动按动员征集、初选入围作品、比赛发布、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征集阶段(4月30日-5月25日24:00)

1.发布通告。腾讯·大浙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各区(县、市)(经开区、风景区、大江东)(分)局官方微博微信、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在杭有关媒体发布大赛信息,动员社会参与微信文章制作。

2.广泛动员。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动员师生群体制作微信文章不少于10篇(内容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各区(县、市)(经开区、风景区、大江东)(分)局制作微信文章不少于2篇(内容为监管成果和社会参与监督工作),并动员各辖区食品企业至少制作3篇(内容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社会参与创建工作)。

3.报名方式。参赛选手需先注册个人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参赛单位或个人于2016年4月30日至5月25日24:00期间关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打开知识微传的菜单中大赛报名页面,填写所在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作品名称、联系方式、备注等信息,及未发布前的预览文章链接(文章链接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编辑完成,若已发布则取消参赛资格),完成相关图文作品(微信文章形式)递交工作。作品形式不限,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皆可,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构思新颖,适合朋友圈推广。参赛具体要求可关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网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了解。

(二)初选入围作品阶段(5月26日-6月8日)

5月26日-6月8日期间,大赛专家评审组审核参赛作品的内容合法性,同时根据作品质量选出入围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入围作品进行电脑随机发布排序,并通过腾讯大浙网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入围的参赛作品名单和发布排序。

(三)比赛发布阶段(6月12日下午17:00-7月21日下午17:00)

1.参赛作品分批推送

6月12日下午17:00-7月21日下午17:00,入围的参赛作品按序号经各参赛选手确认同意后,于6月12日下午17:00开始通过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正式推送,每日推送7个,全部比赛作品于7月21日前推送完毕。

2.比赛规则

(1)比赛总分=(阅读数/最高阅读数*70+点赞数/最高点赞数*30)+加分项。其中,阅读数和点赞数按自参赛作品推送之日起累计3日的的阅读数和点赞数计算。

(2)比赛作品设加分项,作品被杭州发布抓取进行推送则加5分,否则不加分。

3.结果公示

比赛结果于7月26日-8月1日在杭州网食品安全科普专栏,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微博,腾讯大浙网首页上进行公示。

4.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需在第一段文字内容中体现“杭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元素。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未曾在任何公众平台或媒体上发布过,并经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构思新颖,杜绝一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作品参赛。如出现相关纠纷,责任由参赛方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3)以下情况自动免除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并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提交的作品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内容涉及诋毁任何第三方组织、机构或个人;提交的内容包含大赛组委会认为不适当的内容。

(4)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推介。

参赛选手一旦提交参赛作品,视作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

(四)总结表彰阶段(8月上旬)

大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胜奖19名,入围奖若干名;最佳组织奖6名,组织奖若干名;特别贡献奖1名。

1.奖项对应奖励

特等奖:决赛排名第1名,奖励价值4000元奖品

一等奖:决赛排名第2-6名,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

二等奖:决赛排名第7-16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

三等奖:决赛排名第17-31名,奖励价值300元奖品

优胜奖:决赛排名第32-50名,奖励价值200元奖品

入围奖:所有通过初审的作品均发放参赛证书。

2.组织奖

大赛共产生最佳组织奖6名(在杭高校和市场监管系统各3名)和组织奖若干名,特别贡献奖1名。根据推荐作品数量及参赛作品获奖情况,计算最佳组织奖排名,一等奖积10分,二等奖积7分,三等奖积5分,优胜奖积2分,每推荐一件作品参赛积1分(单件作品只计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对最佳组织奖、组织奖、特别贡献奖授予奖牌。

3.表彰颁奖

8月上旬,在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报告厅举行颁奖典礼,同时由浙江大学沈立荣教授作食品安全与健康中国的报告。

六、媒体宣传

(一)活动报道

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都市周报、杭州电视台、杭州新闻广播、腾讯大浙网、浙江在线杭州频道、杭州网、杭州发布、杭州日报微信公众号、都市快报微信公众号报道活动信息。在杭各有关高校微信公众号报道活动信息。

(二)活动进程报道

腾讯·大浙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杭州网。

七、其他

大赛联系人:钱浩诚(电话:15068762800)、辛晓璇(电话:17816878952)、周云(电话:86438428)。

附件:个人微信公众号注册及手机如何复制微信链接说明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杭州市市场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