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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05-28    作者:     来源: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点击: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招生简章

(中药学、药学专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 2015 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1.招收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3年3月前取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申请进修的专业,应与原有本科学历专业相近,或与当前所从事的工作相关。

2.招收专业

中药学 药学(生药学、药剂学、药理学)

3.报名方式

(1)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l.zjtcm.net/),点击右侧快捷通道“同等学力申硕系统”,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

(2)注册完成,用注册的账户密码登录后,按照系统要求,分别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 3 项操作。

(3)报名成功后,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申请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学校现场确认(含“拍照”和“指纹采集”环节,要求必须本人到场)和资格审查,并领取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还研究生处存档。只在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6月14日

现场确认时间:6 月 15 日-6 月 19 日

现场确认地点:杭州滨江区滨文路 548 号浙江中医药大学 23 号行政楼 6 楼 604 室

注:超出网络报名时间申报可按下文联系方式电话咨询。

4.学费缴纳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课程学习费用 20000.00 元/人(不含教材费)。异地办班委托主办单位收取一定的学杂费用于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往返交通、食宿及场地租金等费用。

二、课程学习规定

1.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为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集中授课,学习年限为 1 年。

2.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相应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修完规定学分,制发“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3.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 5 年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和考试大纲按当年学位办的文件为准)。若在规定年限中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则本次申请无效。

三、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粮、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外地来校学习人员食宿自理。

2.学员因故终止学习,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办理退学手续。收取手续费 500元/人次后,已交费用的其余部分退还。进入课程学习以后,不办理退学手续。

3.若以往已结业的同等学力学员想重新参加课程学习,可申请免修课程。

4.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并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学员,可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向校研究生处学位办申请硕士学位。届时需缴纳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 12000.00 元/人。

联系方式: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0571-86613645; 15967131525 宋老师 86613680,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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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5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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