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本科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22〕103 号)精神,基层教学组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根据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基层教学组织年度教研、育人业绩,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优秀:中药制剂与炮制教研室/药剂教研室,数学教研室;
合格: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教研室,食品卫生与营养教研室,中药化学教研室/药物化学教研室,中药资源教研室/生药学教研室,中药分析教研室/药物分析教研室,基础化学教研室,临床中药教研室,中药药理教研室/药理教研室,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学院教科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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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