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市集中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决定集中招聘我市乡镇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医务人员。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医务人员255名,其中萧山区58名、余杭区42名、富阳市35名、临安市15名、桐庐县51名、建德市29名、淳安县25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集中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2011年和2012年毕业生除外),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4日。
三、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2年3月15日上午9时至2012年3月22日下午17时
网址:http:// www.ttt.gov.cn(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集中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考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和诚信确认。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单位及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3月23日上午9时至2012年3月26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2年3月27日上午9时至2012年3月28日下午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集中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下午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2年3月29日下午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3月27日上午9时至2012年3月30日下午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培训考试网杭州市集中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于2012年4月1日前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县(市)退还报考费用。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22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培训考试网杭州市集中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②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④已属本次招聘区、县(市)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在职职工不得报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1、笔试内容:医学相关基础知识及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10人及以上的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员。2012年4月30日在培训考试网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2、面试由各相关区、县(市)卫生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形式可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测试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自主选择单位入围对象,即入围对象按岗位划分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该岗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如有列入入围对象放弃自主选择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根据自主选择结果,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相关区、县(市)卫生局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政策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11〕164号),按要求统一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至少5年的聘用合同,并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在合同期内,由市财政分次给予引进人才安家补助费5万元。其它薪酬等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力社保局:85066393
市卫 生局:87914158
杭州市集中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需求计划表(2012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