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浙江中医药大学王辉课题组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简历投递邮箱及联系人 |
科研助理 |
1 |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内(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药学、中药学、生物科学等生物医药相关专业,掌握分子、动物、药物分析等实验至少一项,会使用Office等相关软件;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
徐老师,18042324010 邮箱地址:xuzhiwei@zhezhonglab.ac.cn |
(二)岗位职责
1.配合科研项目负责人,开展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活动策划,监督执行等工作,负责科研过程管理;
2.负责课题组日常行政管理、项目辅助管理和报销事宜;
3.经培训后独立承担相关科研工作,参与科研相关实验、撰写研究论文和报告。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1.该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人事关系隶属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须同时遵守公司和被派遣单位规章制度。
2.该岗位收入面议,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学校午餐补贴和定期体检,入会即可享受工会福利和参加校工会组织活动,不享受寒暑假。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0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浙江中医药大学劳务派遣岗位应聘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其他方式报名无效。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毕业生推荐表。
三、综合考核
通过简历初筛入选者,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通知将由用工部门发布公告,请各考生自行关注招聘官网公告(9001cc金沙以诚为本,/jyzx1/jyxx.htm)。
四、体检及考察
通过综合考核,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须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在杭州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监督电话
0571-86613530(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0571-86613534(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