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1号)文件精神,学院高度重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动员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现拟推荐本部王晴等60位同学、滨江学院孔妮等7位同学参评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校级评审。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