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1号)文件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动员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现拟推荐硕士研究生许守超、博士研究生严波、本部俞欣然、滨江学院(单列)孙巧仪等4位参加“復元卓越奖学金”优秀奖(个人)评选;陈丽波团队参加“復元卓越奖学金” 一等奖(团队)、推荐博士研究生黄平参加“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个人)评选。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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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