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浙中大党委发【2011】94号)精神,学院高度重视该评选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动员班级申报,经班级自荐、学院综合评审、现场答辩,现拟评选食品卫生与营养学2021级2班、中草药栽培与鉴定2021级1班、药学2020级2班、药学2020级4班、食品卫生与营养学2020级1班、中草药栽培与鉴定2020级1班、滨药学2021级2班、滨中药学2020级1班等8个班级为2021-2022学年院级“先进班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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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