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流程
1、经费预算的调整规定: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作为经费核算的依据。批复后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在保证完成合同规定任务,且符合学校相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以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劳务费比例前提下,由项目组编制预算调整表,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学校科研处与计划财务处备案。横向(涉企服务)项目劳务费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可根据科研需要调减用于有明确支出需求的相关科目,不得调整用于接待费支出。
2、横向用款计划调整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科研部(23-621)盖章后,再交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审核调整。
二、相关模板
附件1: 横向科研项目用款计划调整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