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学科经费用款计划调整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学科办(23-605)盖章后,再交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审核调整。
二、相关模板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科经费用款计划调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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