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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等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7    作者:     来源: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点击:

各所室: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医研企融合发展,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创新研发与转化项目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根据《关于“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的实施方案》及《医疗器械成果转化项目评审方案》要求,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面向医疗卫生机构中创新性、有效性、安全性较好,具有良好的临床和市场价值的早期研究成果。主要领域重点针对医疗器械,主要包括仪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先进材料、数字化医疗等,药物、保健、康养等符合生物医药相关行业领域要求的也可参与申报。

二、申报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A类、B类、C类,立项可获得支持资金。

(一)A类项目。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已取得高价值专利、软著等科技成果,创新性强,有较好的临床价值,有研究性的临床数据支撑,转化及产业化可行性高。

(二)B类项目。有较好的临床价值和创新性,已取得专利、软著等科技成果,创新性良好,对应产品能够解决现有临床治疗或诊断手段存在的重大不足,现有诊疗产品价格昂贵,导致患者经济负担过重,或可替代进口产品进行临床诊疗,诊疗效果不低于进口产品。

(三)C类项目。有较好的临床价值或有良好市场前景,已取得相关科技成果,具有临床实用价值,能够提升临床诊疗效果或者改进现有的诊疗手段。

三、项目要求

(一)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二)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三)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四)项目领衔人占股不低于15%,原则上与临平区人才政策及一事一议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支持周期。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立具体研究周期。

(二)经费使用。项目经费须用于产品注册申报、样机研发及项目其他开办、研发等费用。

(三)预期成果。通过评审并获资助的项目须在资助期内完成申报相关产品注册证,并注册登记在开发区内。

(四)生物安全。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技术研究的,须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须提供相应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明。向国外提供生物样本资源和信息的,应取得国家科技部门备案。

(五)廉政风险。申请人和申报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 2020 ] 360 号)要求,严禁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项目立项资格。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后开始申报,申报内容长期受理。

(二)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c@zcmu.edu.cn)。

2.项目初审。组织单位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由开发区管委会和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联合进行形式审查,同时由天使基金介入对项目拟成立公司信息进行尽调。

3.资料补正。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及时按照形式审查意见,完成资料补正,逾期未改正的,不予受理。

4.项目评审。根据申报项目数量情况举办项目评审会,评审方式参照开发区管委会创业创新局相关项目评审办法,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根据专家打分确定项目资助等级。

5.项目立项。通过评审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申报主体须在开发区注册登记成立公司负责项目实施,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将协助评审通过项目对接转化并落地企业。通过评审项目完成注册落地后,由天使基金负责尽调,基金投资金额按照项目公司实到资本1: 1注资,固定占项目公司10 %股份。

六、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部联系人:李婧娴 祝利萍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附件: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临平区)资助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