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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8    作者:     来源: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点击:

各所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全链条部署,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一) 重点项目

项目负责人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的能力。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其中直接经费30.8万元,间接经费9.2万元。

(二)一般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研究能力和水平,年龄符合未满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其中直接经费7.7万元,间接经费2.3万元。

三、申请人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相关要求,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的,可以申请基金资助: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申请人同年度限申请1项基金项目,且申请和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申请基金项目涉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的,合作研究单位限1家。

(三)申请人应符合本次申报通知有关信息,对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请学院严格把关申请项目内容和指南的相关性。

四、申报范围及限额

本次申报面向校本部,不含附属医院校本部各学院(不含医院)每个指南限报2项(须排序,请注意是各个指南内单独排序)。

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要求,学校同一指南推荐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学校将视申报情况择优推荐项目至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五、申请要求

(一)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强化科研诚信。

申请人不得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本项目涉及科研诚信,请务必审查是否存在同题申报或主体内容基本一致的情况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杭州市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

六、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

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ypt.kj.hangzhou.gov.cn/)“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模块在线填报。

个人用户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后,请在“个人管理-基本信息-单位”处选择“浙江中医药大学”并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学校审核后方可填写申请书。请申请人通过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科研部审核个人账号。

本次网上申报从2024年7月16日开始,请申请人在院内推荐阶段,登录系统同步填写页面信息、上传可行性报告,生成并下载申请书,将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提交学院(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院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6:00)。

《可行性报告提纲》和《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和附件4,也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

(二)学院排序推荐

请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7月24日16时前将申请书(系统中生成下载)、可行性报告(请以“重点/一般项目-指南X-项目名称-申请人-学院-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命名)、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yxyky@zcmu.edu.cn;如超学院限额,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额。

(三)学校推荐及伦理审查等附件提交

学校将择优推荐项目至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并将推荐结果反馈各学院。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在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如涉及医学伦理或动物伦理,届时须在系统补充上传相关伦理审查证明。届时请各学院将《医学伦理审查表模板》、《动物伦理审查表》(见附件6、附件7,纸质一式2份)及《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见附件8,纸质一式1份)纸质版、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提交至科研部孙桂芹老师处(电话:0571-86633141,sunguiqin2001@163.com,科研部623办公室)。

若获得学校推荐的申请人既不具有博士学位也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模板详见附件9。

(四)申报系统正式提交

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2日(周一)上午11时前

(五)纸质材料递交

学院须在8月16日(周五)上午11前将通过学校审核的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系统中生成下载)、申报书(指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须项目负责人签字)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9份)后,统一提交至科研部623办公室。学校将按要求递交其中8份至杭州市科技局。

七、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吴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536、86658091

邮 箱:xmglk@zcmu.edu.cn

地 址:滨文校区23号楼623室、616室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1–61768136

邮 箱:yxyky@zcmu.edu.cn

地 址:富春校区药学楼4A217室